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2、公司章程(工商调档章程原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简历、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二、人员要求: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
1、身份证复印件;
2、广播电视相关专业简历;
3、业绩或参加相关专业培训的证明;(提供中级以上职称证明者不需要业绩的材料,提供相关大学毕业两年以上学历证,需要有能证明业绩的材料);
4、用工合同;
5、三名人员须有两部以上的作品,要求在网上可以搜到相应的作品,并且截图;
6、经营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和出租人的放弃所有权证书;
7、申请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的承诺书。
三、经营范围: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